Faustball

(名詞) 浮士德球。這是一項非常古老的運動,盛行於中歐洲、美洲和非洲幾個德裔語系移民的國家。Faustball 是德文,英文為 fistball,直譯叫做「拳球」。浮士德球是德文直接音譯,又名「草地排球」,乃是它結合排球與網球技巧在草地上比賽之故。

Faustball浮士德球的歷史記載首次出現在西元前 240 年,是由一位羅馬君主所推動,而這也是有歷史記載的最古老的運動之一。它的外貌和精神類似排球與網球,並且在歐洲地區德語系國家及鄰近地區盛行。最初的浮士德球規則訂於西元 1555 年,由義大利人所制定;之後在 19 世紀由德國人將其發揚光大,成為現今浮士德球所使用的規則。

浮士德球與排球的比較:

  1. 選手人數:排球一隊 6 人,浮士德球一隊 5 人。
  2. 比賽場地:排球在室內的人工地板,而浮士德球在室外的草地;場地大小不同,排球場為 18 公尺長 9 公尺寬,而浮士德球場為 50 公尺長 20 公尺寬。
  3. 排球是以網子將兩隊隔開,而浮士德球僅使用一條紅白雙色細繩,將場地分為兩邊。
  4. 排球一局內可以有 6 次換人,而浮士德球只有 3次;發球權排球是得分的一方取得,而浮士德球正好相反,是由失誤的一方取得。
  5. 浮士德球只能單手接球,用拳頭和手臂擊球,而排球可以雙手接球,手指托球、手掌擊球;排球比賽球不可以落地,而浮士德球允許球著地彈跳一次,當然直接接球也可以。

此外,浮士德球與排球的得分規則相似,都是雙方選手互相將球擊向對方場地,對手若失誤無法回擊就可得分。浮士德球一場比賽有 3 局,每局先獲得 20 分者獲勝,先搶下 2 局的一方,才算贏得比賽,如果雙方 20 平手時,獲勝一方必須連勝 2 分以上才能取勝,Deuce 至先取得第25分的一方才算贏得該局。

浮士德球是 2009 年高雄世運會的競賽種類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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